“要对法律充满敬意,对人民满怀真诚,要反映老百姓的心声。”这是大余县政协委员、江西海春律师事务所律师李海春经常挂在嘴边的一句话。
今年53岁的李海春已从事律师职业26年,担任了两届县政协常务委员,连续5年被评为“全市普法工作先进个人”,先后被评为“优秀县政协委员”“优秀市级人民监督员”。
“每天多了几趟车进城,时间设置上也更合理,进城办事方便多了!”近日,地处偏远的河洞乡河洞村村民邬香平高兴地说。
以前,邬香平前往县城办事,只能乘坐早上7点这唯一一趟客车。“县城返回河洞又只有中午1点这一趟,时间安排不合理,办事很不方便。”邬香平的一句话引起了大余县政协委员李海春的注意。
通过走访公交车司机、乘客和相关部门,对全县公交客车运行情况开展了调研,发现车辆班次设置不合理、站牌信息不全等问题,立即撰写了《关于完善县公交车运行管理机制的建议》提案,并与交通部门进行多次沟通交流,提出建议。
2022年3月,该提案立案并交县城发集团承办,该公司重新规划了多条公交线路,重新制作站台信息牌,优化站台软硬件设施。同时,采用GPS实时监控车辆位置、行驶速度等情况,极大改善了山区群众的出行和安全保障。
自担任县政协委员以来,李海春积极履职,参加各项协商、民主监督活动,撰写了《关于加强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的建议》《关于将木材加工产业培养和扶持成重点产业的建议》等提案10余篇、社情民意30余条,为县委、县政府科学决策提供了有益参考。
作为一名县政协委员,李海春还在公益调解方面积极发挥专业优势,化解基层矛盾纠纷,为政府忧解难。
“多亏了李律师,帮我解决了开户问题,现在我能正常缴纳养老保险了。”近日,今年55岁的市民刘斯华感激不已。
原来,自1995年起,刘斯华在大余县县办企业某劳动服务公司上班,因企业改制等原因,未为刘斯华开设职工养老保险账户,导致现在刘斯华无法补缴养老保险,刘斯华多次到省、市上访。
“查阅相关法律、法规及政策后,我们出具了《评估意见书》,认定刘斯华的诉求合理合法。”李海春说,开户成功后,刘斯华打开了心结,签订了《停访息诉协议书》,表示不再上访。
身兼政协委员和律师双重身份,李海春始终坚持回馈社会。他主动进企业、进乡村、进信访接待大厅,开展普法讲座、政策宣传,提供公益法律服务,维护企业和劳动者的合法权益。近年以来,李海春为企业收集、排查法律风险50余条,提供法律咨询260余次,帮助解决问题50余个。
李海春表示,作为政协委员,在不断地履职过程中愈发感受到“人民政协为人民”的使命感,“期待提交更多关乎城市发展和民生幸福的提案,继续履职,为民尽责。”
作者:朱金金
审核:谭小兵
审定:朱甫林
签发:陈国庆